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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網路霸凌的心理分析》陳雪如Ashley心理師

 

「你們當中誰是沒罪的,誰就可以用石頭仍她。」

 

今天受諮商界大老修慧蘭老師所託,來到政大輔諮碩代課《危機處理》的課程,剛好讓學弟妹們討論一下最近年僅22的 #木村花  #網路霸凌 之下,選擇離世的議題。

未提供相片說明。

 

木村花每日看到上百則留言湧入,叫她「爛人」、「去死」,透過《#雙層公寓》的片段剪輯,個性直爽的她,變成一名情緒不穩、愛嫉妒的女人。

 

可是,我們沒人真正認識她。在網路上,要認定一個人是壞人,太簡單了。

 

她的所作所為不如你意,她就是壞人。

 

我喜歡的人說她壞,她就是壞人。

 

我心情不好,她長得像我討厭的人,她就是壞人。

 

謠言說她壞話,她就是壞人。

 

那是一種很大的委屈感。沒人要認識真正的木村花,或任何名人,大家要的,只是一種情緒的投射與宣洩,可能是崇拜、喜愛;也可能是鄙視、批評。

 

反正隔著螢幕,打幾個字,就可以宣洩情緒,沒人知道當事者看到這些文字的痛苦。

 

多麼大的委屈呀!文字像利刃,刺穿人心。可是沒人願意傾聽、願意認識,大家只是想宣洩,用自己的視角,強硬地加入自己的解釋。

 

批評人是最容易的。出一張嘴,就能讓自己備受矚目。

 

「全世界沒人愛我吧!」

 

你看,大家說我爛,叫我去死,我是不是真的這麼討人厭?有時候我也好討厭自己,死了算了……

 

「我可以相信你嗎?」

 

眼前這個對我釋出善意、笑臉迎人的你,會不會就是那個躲在鍵盤後面攻擊我的人呢?

 

人與人之間的信任感蕩然無存。

 

孤獨。沒人可以相信,連我自己有時候也討厭自己、氣自己。

 

陷入情緒混亂中。攻擊的言語,不斷刺向我。

 

你一言,我一句。我們沒人是直接的兇手。就像一群人為了融入團體中,不明就裡的圍毆一個人,好像打的愈起勁,愈可以被這團體所認同。

 

最後,被圍毆的人死了,沒人覺得關鍵的一腳是自己踢的。

 

#責任分散了,表面上,誰都不用為當事者的死負責,甚至還可以聚在一起,繼續恥笑當事者太不堪一擊,怎麼這樣就死了。

 

是,在法律層面,酸民們也確實不會受到法律制裁,甚至無法可管。

 

網路的匿名性,以及國家對於科技法律的不足,只要隱藏自己的IP,就可以隨意在網路上黑函、羞辱他人。

 

管他說的是不是真實呢!

 

反正許多人要看的也不是真實。只是要有一個「做錯事」的人當替罪羔羊,來發洩自己的不順、讓自己顯得高尚。

 

法律應當是守住正義的最後一條底線。可現實是,這條底線是可以被扭曲的,這是二次傷害。

 

我們的語言,具有力量。當我們在公開場合說一個人的壞話,為對方貼了一個標籤,這樣的負面情緒會渲染,聽的人,會放大厭惡感,並將這厭惡的情緒往上堆疊,造成我們可以對一個不認識的陌生人,叫她「去死」。

 

如果宇宙,像「老高與小茉」在youtube頻道說的,是一個「意識的整體」,那麼,我們對別人造成的傷害跟痛苦,會在自己死的那一刻,吸收回意識母體之時,全部經歷過一次,這,就是地獄。

 

霸凌是不可能杜絕的,而霸凌,其實發生在你我周遭,或許我們無意間,就成了「加害者」。

 

除了法律對於網路發言的補強需盡快完善之外,我們每個人在網路發言前,也要先停下來想一想,一時的口舌之快對別人的影響是什麼?如果哪天自己也被酸民這樣對待會不會難過?

 

木村花被節目貼了一個「希望被愛」的標籤,卻以「不被愛的人生」,為自己劃下人生句點。在遺言中,還向酸民道歉,不是憤怒不是恨,是道歉……這些攻擊發洩的言語利刃,紮紮實實刺進木村花的心,讓她認同了這些攻擊,舉著酸民們鑄造出的刀,刺向自己心臟……

 

什麼是正義?與論所在就是正義所在,這正義,殘忍的殺了一個人,而且兇手「們」逍遙法外。

 

憑甚麼可以輕易地、斷章取義地評斷他人?所有給出去的,都會回到自己身上。可以私下厭惡一個人,那是正常情緒發酵,但刻意利用與論欺壓攻擊他人,又是另一回事了。

 

Ashley諮商心理師
#Ashley心理科學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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